4月12日晚,在厦蓉高速赣崇路段崇义收费站处,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八支队第二大队民警正在进行夜查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小货车装满了钢管,严重超长超高,造型犹如“高射炮”。
当民警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按要求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货车车头部位有增焊外形和车后部分增加木头的行为,驾驶员蔡某先谎称自己所开车辆买来就是这样的造型,并未随意实施改装车型。民警认真检查后发现该辆货车确实存在擅自改变机动外形及已登记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后,货车驾驶员蔡某承认了所驾驶的车辆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出规定的违法行为。民警对擅自改变机动外形及已登记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决定通知书,限期改回原型。
(田承忠 赣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念海 文/图)
编辑:胡星